根据人民网、光明日报社等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门选拔并报学校批准,研究决定拟推荐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李庭瑞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2022年9月7日-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电话:027-81973718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7日
根据人民网、光明日报社等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门选拔并报学校批准,研究决定拟推荐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李庭瑞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2022年9月7日-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电话:027-81973718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