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圣才电子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10-07浏览次数:5360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经院学子努力奋斗、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三有三实”型人才,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届毕业生“圣才电子书”奖学金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在籍在校四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5名,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位于前10%,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3.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体如下:

①思想引领: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突出表现,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创新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在科学发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③实践实习: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在专业实习实训中、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④志愿服务: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乐于助人,奉献爱心,崇义友善,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或团队获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相关荣誉。

  4.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经院学子奖”“双优奖”、黄冬梅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美乐维”校友奖学金等奖项不能同时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评。由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答辩、综合评审,最终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初选者。每个学院限报一名学生。

(三)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内评委对推荐的初选者进行评审,并在学工处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获奖者。

五、工作安排

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根据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于1019号之前将推荐材料交学工处(行政楼A110)。

 

学生工作处

20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