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辅导员、班主任业务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9-11-06浏览次数:883


各学院:

    为客观评定我校辅导员、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业绩,促进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校办发〔2018〕11号)、《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党发〔2018〕23号)的要求,学校将对2018-2019学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同志进行考核,并评选先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在岗不到一年的辅导员、带班不满一年的班主任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与评先程序

各学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先进辅导员和辅导员标兵的通知》以及《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具体考核、评先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总结。11月6日—11月12日,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总结2018—2019学年的主要工作,分别填写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及评分表。

  (二)学院组织考核。11月8日—11月18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各辅导员直接责任制学生进行学生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辅导员考核表(学生测评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学院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业务考核等次和先进班主任评选结果,推荐评审校级先进辅导员、辅导员标兵和班主任标兵人选,在《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学院意见”栏中注明考核等次及先进或标兵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考核领导小组考评。11月19日—11月21日,学生工作部(处)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推荐的先进、标兵候选人材料,组织申报“标兵”的人选述职答辩,分别提出先进辅导员建议人选和辅导员标兵、班主任标兵建议人选。

  (四)学校审定。11月下旬,学校党委会审定考核、评先结果,并发文表彰。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业务考核相关材料

辅导员:《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自评表》、《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考核表》(学生测评用)、《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学院测评)

班主任:《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

学院:《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学院用表)

   (二)评先相关材料

     申报先进辅导员、辅导员标兵、先进班主任、班主任标兵需另附资格审查表与事迹材料

(三)各学院提交学生工作部(处)材料

1、《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自评表》

2、《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学院测评)

3、《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4、《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

5、《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学院用表)

6、先进辅导员、辅导员标兵、先进班主任、班主任标兵资格审查表及事迹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2019年11月18日前报送学工部郭倩倩。

四、考核评先要求与结果运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评优以及先进、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要将考核评优工作作为促进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绩效奖励、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考核评先的科学性、先进性。



    附件:附件1   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先进辅导员和辅导员标兵的通知.doc

 附件2   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的通知.doc

 附件3    相关考核表格.zip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