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4152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通知,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40名。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在校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专升本第二年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学籍在我校学籍库中;

2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名。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

2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

4

金融学院

5

法学院

1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

艺术设计学院

4

工商管理学院

4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会计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2

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3

信息工程学院

3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3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1

  五、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12(星期四)前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一份(正反一张纸,见附件1)。

2、《2016-2017学年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含电子文档,见附件2);

六、评审安排

1、请各学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鄂经院发[2016]154号)中的有关要求认真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学工处备案(电子档或纸质档均可)。

2、请各学院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附件3)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若广大师生对评选过程有任何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81973718,邮箱:529011661@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7926

(附件1)201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