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方案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7-10-12浏览次数:614


一、大赛目的

为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检验我校实施辅导员直接责任人制一年多来的成效,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促进辅导员间相互学习交流,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决定举行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意义

(一)促进辅导员夯实基础,苦练基本功,掌握基本技能,增长业务才干,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学校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充分调动辅导员学习和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陶冶职业情操,强化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和实干型的辅导员队伍。

三、参赛对象

2016年前进校的专职辅导员(包含2016年引进的)。未参加过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辅导员都要报名参赛,鼓励参加过比赛的辅导员继续报名参赛。

四、大赛安排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

        请参赛人员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于1020日(周五)下午500将报名表(电子档)交学工处杨洁。

(二)初赛(11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时长三天)

1 、第一天(笔试环节):

辅导员综合技能测试(90分钟)+网文写作(30分钟)

      (笔试总分=辅导员综合技能测试*50%+网文写作*50%。)

2、第二天进行主题班会和案例分析;参赛者须提前提交主题班会视频;

3、第三天公布决赛入围人员名单

(三)决赛(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时长半天)

1、主题演讲(限时5分钟)。分为命题演讲(比赛前一天晚上抽题)和即兴演讲(比赛前15分钟现场抽题)两种方式,由选手自主选择。

2、谈心谈话(限时10分钟)。

五、评分标准

(一)每个单项按100分计,采用归一法核计总分。

(二)按照初赛成绩名次确定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若初赛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环节的成绩确定名次。

(三)决赛成绩计算:按初赛成绩、主题演讲、谈心谈话三项成绩相加,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最终名次。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学校将优先推荐本次大赛获奖辅导员参加湖北省十佳辅导员评选和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次大赛工作,积极为每位参赛辅导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大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各参赛辅导员要认真准备,力争赛出成绩、赛出水平。


学生工作部(处)

20171012





附件:1-4(点击此处直接下载).docx

1、初赛和决赛比赛项目说明

2、《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3、《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评分细则》(初赛)

4、《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评分细则》(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