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大学生爱心超市杯” “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4浏览次数:372

  

各院系、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首届 “大学生爱心超市杯”“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1月30日

二、   评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三、    推荐方式

(一)个人自荐:如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首届“大学生爱心超市杯”“十大自强之星”申报表》,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社团推荐:由各学生社团评选、推荐本社团参赛候选人。  

(三)院系推荐:由各院系直接推荐本院系候选人。

四、评选标准

(一)自强:积极努力、坚毅刚卓、奋发图强。在挫折与磨难面前坚韧不拔、知难而上,勇于与命运抗争;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用艰苦奋斗征服人生的坎坷。 

(二)进取:德高志坚、锐意进取、勇于实践、团结互助、超越自我、事迹突出。

(三)感恩:心怀感恩,真诚奉献;积极投身于大学生社会公益志愿活动,以行动回报社会。

五、评选机构

    成立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组委会。评委由专家评委、“大学生爱心超市”评委和各院系学生大众评委组成。

    六、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候选人(10月24日——11月3日)。推荐方式可以是个人自荐,也可以是院系推荐或社团推荐。详细请参看该通知“推荐方式”部分。

第二阶段:遴选候选人(11月4日——11月7日)。评委会将根据个人自荐和各院系及各社团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筛选出50名入选候选人。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11月8日——11月17日)。学生通过登录学工处网站,该页面会弹出‘首届“大学生爱心超市杯” “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对话框,点击进入,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对候选人投票。投票只限本校学生,每人对每位候选人只能投一票。根据票数多少产生前20名候选人。

第四阶段:现场总决赛(11月18日——11月30日)。入围的20名候选人将在比赛现场(决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自我展示和专家点评,由评委会投票评出十大自强之星,并颁发奖金和证书。“自我展示”环节可以通过个人讲、同学夸、微电影等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总决赛投票阶段,专家评委每位计5票,“大学生爱心超市”评委每位计2票,学生大众评委每位计1票,学生大众评委由各院系选出10名学生担任。

七、资金来源和奖励办法

1、本次活动的奖励资金由“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爱心超市”辛勤经营多年积攒所得提供赞助。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爱心超市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募款捐物献爱心,扶困助学办超市”为宗旨,一直为同学们提供着最廉价的商品和最热心的服务,既是自强不息精神的践行者,又是本次活动的积极赞助者,体现了历届“大学生爱心超市团队真诚无私,热心公益的精神品质。希望同学们能抓住此次机会,积极展示自己。

    2、对获得“十大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5000元。对获得“十大自强之星提名奖”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1000元。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自强自立的优秀品质,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活动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评先评优在学生思想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首届“大学生爱心超市杯”“十大自强之星”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学生资助中心  “大学生爱心超市”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