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财政部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财科教〔2017〕21号)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则上应优先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工作,请各学院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完成后于1月18日(星期四)上午填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