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8-08-28浏览次数:65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结合迎新工作,利用网络、海报、板报、主题班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典型树立、成果展示等活动,创新形式,贴近人心;

将“资助政策宣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中,详细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内容。

二、做好新生普查工作

及时与2018级新生取得联系,准确掌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向有资助需求的新生提供建议和告知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报学工处后酌情开展帮扶,并做好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

三、做好安全提醒和保护学生隐私工作

通过电话、网站、微信、校园宣传等方式及时提醒新生知晓诈骗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和交学费等方法的行骗伎俩,提高新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发放资助物品及开展宣传工作时,要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心理辅导工作,采用合理方式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更快适应校园生活。

四、“绿色通道”工作安排

学校在新生现场报道当天设立 “绿色通道”接待点,各学院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宣传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现场接受新生家长及学生的咨询;

2.对于因家庭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各类学杂费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各学院务必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填报《“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核准,报学校“绿色通道”接待点审批。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特别是遭受重大灾害的家庭,给予校园爱心大礼包(基本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资助;

3.接收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2018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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