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1578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我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的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含201712月份退役)、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研究生招考)正常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

三、申请金额

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四、要求

1.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其中,“本人签字”栏必须手填;表格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另外,申报退役士兵资助学生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附件2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doc

2.首次申请的学生必须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3.109日前,申请学生将《申请表》和退伍证复印件交至学工处。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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