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3003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通知,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38名。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专升本第二年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学籍在我校学籍库中;

2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名。

     四、名额分配

   

名额

名额

经济与贸易学院

3

法学院

1

金融学院

5

艺术设计学院

3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工商管理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2

会计学院

5

信息工程学院

3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

4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1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

低碳经济学院

1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鄂经院发[2016]154号)文件要求认真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0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工处。

2.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群共享)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群共享),并于1012前交学工处。

3.若广大师生在评选过程产生任何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应,联系电话:81973903,邮箱:xsgzc@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1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