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经院最美奋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6877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精神的重要论述,着力培育经院大学生奋斗精神,激励经院学子在奋斗道路上不忘初心、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于担当,努力成长为“三有三实”人才,根据学校《培育大学生奋斗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经院最美奋斗者”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三届四次会议精神,以学生为中心,立德树人,立足学校“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特色,引导经院学子树立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具备应急谋远能力,将奋斗融于学习、融于日常、融于人生,争做新时代奋斗者的表率。

二、活动主题

经院最美奋斗者

三、评选类别及数量

设最美学研奋斗者,最美志愿奋斗者,最美自强奋斗者,最美创业奋斗者4个奖项,每项各2人(或团队)。

四、评选条件

详见湖北经济学院“经院最美奋斗者”评选办法(附后)。

五、工作安排

1、学院评审。各学院根据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组织和指导学生个人和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并开展学院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于1112日前,将院级获评个人或团队材料发送至邮箱jrxytwxsh@qq.com参与学校评选。各学院报送候选者不少于两人(或团队),最多不多于四人(或团队),且报送候选者需参选不同类型。

2.、学校评审。由金融学院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将候选者材料提交至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于20181115组织评审,评选出“经院最美奋斗者”获奖成员并予以公示。

3、学校将推荐汤逊湖传媒青年中心、校报等校园核心媒体对“经院最美奋斗者”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本次活动由学工处主办,金融学院承办。具体事宜可向金融学院晁悦老师咨询,电话:81973759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030

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经院最美奋斗者”评选办法.docx

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经院最美奋斗者”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三:湖北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经院最美奋斗者”团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