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467

各学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17〕82号),并加以落实。

2.深入分析、总结2017-2018学年各学院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各学院按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详述就业创业工作现状、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将自评报告(含电子版)报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施老师。

3.在各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学校依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确定就业创业工作优胜单位。

4.申报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要求,参见《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

     5.以上工作11月22日之前完成。

附件1: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