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事务中心首问首接责任制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5-10-24浏览次数:634

1、第一位接待学生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接责任人(下称责任人)。

2、不论学生投诉或咨询的事项与首问首接责任人是否有关,责任人都应热情接待与回答,不得借故推诿。

3、学生提出的各类投诉,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工作时间四小时之内送达相关部门处理。

4、学生提出的各类实务咨询,责任人要负责解答或者指导学生到相关部部门办理。

5、接听来电的责任人应将来电投诉的事项、姓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及时分送相关部门。同事,对学生咨询的实务即时答复或指导到相关部门办理。

6、负责网络的责任人应每天定时查看邮箱和微博,将学生投诉事项、姓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即时分送相关部门。同时,对学生咨询的事务即时答复或指导到相关部门办理。

7、首问首接责任人要及时跟进学生投诉的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