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有效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近期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整治时间
4月29日—5月9日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各学院对大一至大三所有学生进行全覆盖核查统计,确保核查工作准确无误,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检查登记表(附件1),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10日上午10:00前报学工处,电子版发至415978531@qq.com。
(二)整治要求
1.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要掌握学生校外居住情况,并定期了解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
2.对未办理审批手续,无故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查清具体学生、查清具体租住情况,并做好登记。
3.对未办理审批手续,无故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限令其在5月15日之前搬回学校住宿。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经教育不改的,将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学院要从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二)高度重视。学生在校外住宿是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隐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安排好清查整治工作。
(三)认真排查。对所有校外住宿学生要进行认真的核查摸底,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