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顿号空间”招募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471

为用好现有资源,营造温馨的育人环境,方便广大师生交流,学校在人文艺术楼(艺术学院)大厅一层创建“顿号空间”。“顿号空间”是我校大学生的创业实践项目,既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的平台,同时也是广大师生进行创业交流、开展创业活动的重要场所。“顿号空间”隶属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由公司公开招募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营。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团队经营“顿号空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地点

湖北经济学院人文艺术楼(艺术学院)大厅一层

二、经营要求

(一)“顿号空间”开展的经营活动要以服务师生为主要目标,同时为学校开展创业相关活动提供场地支持。

(二)“顿号空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冷热咖啡饮品、茶品、饮料及点心(禁明火及油烟)以及创业团队的成果展示等。

(三)经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后,“顿号空间”可承接校内的学生活动。

(四)“顿号空间”内及周边区域,禁止擅自以任何形式为其它机构及品牌进行宣传。

三、招募要求

(一)经营团队的法人及其主要成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校友(毕业三年内),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组队参与。团队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必须是公司模式,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并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

(二)经营团队的成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品行优良。

(三)经营团队主要负责人(含店长、副店长)应保证每周不低于20%的经营时间亲自值班经营,并针对“顿号空间”的运营提出不断改进的方案和措施,形成系统文件资料。

四、招募程序

(一)学生自行组建团队,并按要求提交方案。提交方案截止时间:20174251700

(二)430日前,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中标的经营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即可获得“顿号空间”三年经营权。

五、经营管理

(一)中标的经营团队,与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经营协议,并适时上交一定的保证金。

(二)“顿号空间”的场地租金、装修费、家具购置款均由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支付。

(三)为确保安全,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对经营团队进行监管,具体包括规范经营团队进货渠道、监督经营团队财务、卫生、安全等。经营团队必须服从监管,如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四)“顿号空间”的利润分成由创业团队与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五)创业团队经营期满后,自动解除协议,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重新招标,另选经营团队。

(六)经营期内不得私自转让,不得随意休业停业,违者按照签订的协议严肃处理。

(七)经营团队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一周内向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汇报上季度经营情况。

(八)经营团队的经营与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赔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七、咨询及资料上交方式

(一)咨询电话:027-81977073  联系人:蔡老师

(二)纸质版材料(经营团队基本信息登记表商业计划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四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行政楼B1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82778083@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竞标顿号空间+姓名+手机号。

  

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0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