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通知》,对我校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启动申报的专项任务项目为四个类别,分别为辅导员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学工管理工作精品。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1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清晰的导向性、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较强的示范性。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对象为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学工管理干部等四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原则申报。
三、申报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推荐流程,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要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有序推进部署。要精心组织动员,调动相关部门和个人积极性,确保申报工作合理有序、稳步推进。
3.提高推荐质量。要严格执行各个项目申报说明中的标准、条件和要求,从工作基础、能力水平、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各项目申报数量均不超过1项。如无合适项目,可不推荐。
4.注重内涵质量。项目是基于一线学生工作已有做法的真实凝练提升,要有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真实故事和鲜活案例,有可示范、可引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典型做法和育人模式,要通过项目的培育建设,凝练育人模式,讲好育人故事,增强育人实效。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各项目说明(见附件1—4)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结合实际选择。
2.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书(A表)》及《申报书(B表)》纸质版、支撑材料各1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A表)》(PDF版本)、《申报书(B表)》(PDF版本)、申报汇总表(xls版本)(见附件5)、支撑材料(PDF版本)。其中,递交的《申报书(B表)》及支撑材料不得透露任何高校、团队和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3)截止时间:请于2022年10月20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纸质档材料送至行政楼B109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xgc@hbu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 培育建设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说明.docx
附件2 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选题指南.docx
附件3 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A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