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客观评定我校辅导员、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业绩,促进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22〕46号)、《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党发〔2018〕23号)的要求,学校将对2021-2022学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同志进行考核,并评选先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在岗不到一年的辅导员、带班不满一年的班主任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与评先程序
各学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具体考核、评先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总结。10月12日—10月13日,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总结2021—2022学年的主要工作,分别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学年业务工作考核表、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二)学院组织考核。10月14日—10月21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各班学生开展对班主任的评价工作(辅导员的学生评价工作已完成),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各学院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辅导员考核得分、班主任年度业务考核等次和先进班主任评选结果,推荐评审校级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人选,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院系意见”栏中注明考核等次及先进或标兵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考核领导小组考评。10月22日—10月31日,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定辅导员考核得分、审核各学院推荐的先进班主任、班主任标兵候选人材料,组织申报“标兵”的人选述职答辩,分别提出先进辅导员和辅导员标兵、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的建议人选。
(四)学校审定。11月上旬,学校党委会审定考核、评先结果,并发文表彰。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业务考核相关材料
辅导员:《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学年业务工作考核表》、《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学年业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学院考核参考用表)
班主任:《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
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学院用表)、《班主任考核资格审查表 (先进班主任、班主任标兵)》
(二)评先相关材料
申报先进辅导员、辅导员标兵、先进班主任、班主任标兵需另附资格审查表与事迹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各学院提交学生工作部(处)材料
1、《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学年业务工作考核表》
2、《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学年业务工作考核评分表》(学院考核参考用表)
3、《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4、《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
5、《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学院用表)
6、《班主任考核资格审查表 (先进班主任、班主任标兵)》及个人事迹材料
7、先进辅导员及辅导员标兵的相关材料报送安排待职能部门考核评分完成后另行通知。
请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纸质档材料报送学工部陈珊珊,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xgc@hbue.edu.cn。
四、考核评先要求与结果运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评优以及先进、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要将考核评优工作作为促进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绩效奖励、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考核评先的科学性、先进性。
附件1 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