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现开展本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
1.申报对象:在校生服义务兵、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复学学生。
2.申报材料
(1)在校生服义务兵、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1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2)退役复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复学证明1份。
3.申报方式
上述表格由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在11月6日之前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退役士兵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资助
1.申报对象:普通本科在籍在校的退役复学学生。
2.申报方式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退伍证复印件、复学证明,学院审核填报《退役士兵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在11月6日之前将《汇总表》和复印件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