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服兵役学生国家助政策,根据省学生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现开展本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目申工作,具体如下: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

(一)申报对象:在校生服义务兵、(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学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在校生服义务兵、(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填写《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助申表Ⅰ》1份、入伍通知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2.退役学:《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助申表Ⅱ》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1份。

(三)申方式

上述表格由学生本人登全国征兵网填打印,在1017日之前交学工学生助中心。

二、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

(一)申报对象:普通本科在籍在校的退役士兵。

(二)申方式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退伍证复印件(往年已交的不用再次提交),学院核填《退役士兵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在1017日之前将《汇总表》和印件材料交至学生助中心。

 退役士兵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