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构建我校学生寝室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宿舍文化育人功能,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以优雅清新的环境、端庄大方的仪表、团结友爱的风气、求知探索的氛围、拼搏进取的精神过好大学生活,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文明特色寝室”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寝室(不含2024级新生)
三、评比条件
依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文明特色寝室评选办法》(鄂经院学函﹝2016﹞14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评比流程
(一)学院初审(11月9日-11月14日)
1.各学院要成立评比小组,并对本次“文明特色寝室”评比活动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如召开班会、发布通知、线上宣传等)让每一位学生清晰了解活动详情,包括目的、意义、流程和标准等。
2.积极组织初审工作。在此过程中,学院评比小组要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申报材料应涵盖申报寝室的详细申报依据、过往获奖材料以及初步评审结果(材料是否合格)等。注意一旦发现经学院初审合格后的材料有缺失情况,该寝室将不再进入后续楼宇评比环节。
3.在完成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背后)。
(二)楼宇评审(11月15日-11月20日)
1.每栋楼宇将成立专门的评比小组。小组以楼宇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楼宇团支部书记和学生楼栋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还包括校学生会、本楼栋党员、优秀学生代表等。
2.评比小组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文明特色寝室材料进行成绩复核。在评审期间,评比小组还将对各参评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通过多种方式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评选过程的合规性,评选出文明特色寝室。
3.根据复核成绩和评分结果,确定参加特色示范寝室答辩的寝室名单。
(三)答辩与结果公示(11月22日)
1.举行特色示范寝室答辩会。
2.对评选出的获奖寝室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校审定。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11月15日前将《湖北经济学院文明特色寝室报名表》(附件1)、评选活动小结及其他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好统一交至学生事务中心。
2.各学院需确保推选的资料准确、完整,若在后续审核中发现问题,将影响学院整体评选结果。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