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学函【2014】18号 关于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6浏览次数:345

各院(系):

201411月中旬,中央文明办将对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全面考评。为有效支持武汉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对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召开一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活动时间:119日晚讲评时段。

三、参加对象: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含继续教育学院、法商学院)。

四、组织形式: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规模较小的院系可以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组织。

五、主要内容:

1.集中学习。学习中国梦的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理念、武汉市民文明公约等内容。 

2.交流讨论。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主题,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探讨如何提升我校在校大学生的文明素养,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3.知识测验。填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检测学习效果。

4.督促整改。全面排查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坚持学生寝室卫生和院系卫生包干区检查,营造整洁、干净、卫生环境,创建文明校园。

六、要求:

1.学习全覆盖。全体在校学生要人手一册《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手册,让每位学生了解和把握“24字”核心价值观、武汉精神与经院精神、武汉市民公约与志愿精神等。

2.活动全知晓。全体在校学生要全员参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知晓“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良好环境。

3.行动全支持。全体在校学生要以“文明餐桌”、环境卫生大扫除、倡导文明礼仪、遵守公共道德等实际行动,投身文明创建事业,做到环境整洁、文明言行、和谐相处。

4.效果全满意。通过召开“支持创建文明城市”的主题班会,宣传创建标语和口号,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为广大同学创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生工作部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