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80号),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现将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当面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18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3日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80号),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现将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当面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18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