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现开展本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应征入伍义务兵学费资助
(1)申报对象:在校生服义务兵、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复学学生。
(2)所需材料:
1.在校生服义务兵、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1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2.退役复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复学证明1份;
(3)申报方式:
上述表格由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在9月26日之前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1)申报对象:普通本科在籍在校的退役士兵。
(2)申报方式: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退伍证复印件(往年提交过的无需提交),学院审核填报《退役士兵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在9月26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hly@hbue.edu.cn)和复印件材料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重要变化】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审核准确性,资助系统已与退役军人部系统对接并上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核验模块。今年起,所有退役士兵入学学生申请学费资助的,全部需要在身份核验模块验证通过“自主就业”身份,才能录入学费资助信息。
各校将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信息录入核验模块,退役军人部系统将及时反馈核验结果。如果身份核验不通过,学生坚持自己符合条件,可以由学校发起系统申诉,退役军人部将专门核查(时间较长)。学生提交了申请表,但是系统核验不通过,学生申诉后退役军人部最终反馈仍不通过的学生,视为最终确定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如有异议,可前往当地或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原因。
【注意】为避免错过资助系统录入审核截止日期,请各学院工作做到前面,提醒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前往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档立卡或补充更正个人信息,避免因没有建档立卡这种简单问题而申诉,导致错过系统权限截止日期。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