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初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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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 现就本学期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安排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新生报道当天设立“绿色通道”咨询点,宣传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接受新生家长及学生咨询;

2.各学院提前对新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暑期遭受重大变故等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并将摸底情况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殊困难学生校园爱心礼包等相关资助。

3.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缓缴学费,学生正常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学院集中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并于920日之前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学生根据需要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或99日在“绿色通道”咨询点办理相关事宜。

二、老生工作安排

1.摸排临时困难学生信息

各学院需摸排假期因遭受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摸底情况于915号之前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给予适当帮扶。

2.做好学生学费减免申报工作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鄂经院[2017]50号),开始本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报工作。学费减免主要对象为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缴清学费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截止时间925号。

    3.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各用工部门应本着重点向服务管理、教辅科研倾斜,参加勤工助学的对象优先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工及用工人数。各用工单位本学年的设岗数量与上学年一致。

   4.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学院集中收齐老生(包括专升本)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电子回执登记学生基本信息、身份证号和校验码),回执单于915日前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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