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实“三全三化”工程,实现职业指导、就业指导的全程化、专业化和个性化,更好地为在校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学习榜样,根据《湖北经济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的安排,决定开展推荐“优秀简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数量
(一)推荐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生。
(二)推集数量
各学院每个专业推荐“优秀简历”2-4份。
二、“优秀简历”考量因素
选择“优秀简历”时,重点考量毕业生的素质、专业对口程度、薪酬水平、毕业生对就业单位的满意度以及简历制作水平等因素。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简历”的推选工作,“优秀简历”要具有“榜样”作用,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各学院于2017年6月18日之前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报送《“优秀简历”推荐表》及“优秀简历”,并将“优秀简历”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37192921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与使用
1.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简历进行评审。
2.公示。在校园网上公示“优秀简历”名单。
3.经专家组筛选出来的简历将通过网络等渠道,供师生参考。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