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要求,现就今年暑假家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在校期间受过国家助学政策的学生(含已毕业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学业困难的学生。
二、家访形式和内容
1.成立教师家访小组,对典型学生家庭进行家访。
(1)学院自行成立教师家访小组对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6月23日之前将走访方案报学工处。
(2)家访小组开展家庭调研,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生活现状,全面掌握家庭教育中的教育元素。同时向家长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和受助情况。家访时要搜集影像资料,家访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
2.班主任、辅导员采取电话家访、网络家访、书信家访。
(1)摸清学生家庭真实现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受助情况;了解学生假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建议家长多关注子女在校情况,加强与学生、学校的沟通。
(2)填写《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访谈记录表》 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访谈记录表.xlsx。
三、要求
1.每学院家访总人数不低于本院系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走访活动计划,落实走访人员和走访对象。走访时注重挖掘宣传困难学生的励志事迹,将走访和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3.严明走访纪律,不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负担。参与走访的人员要尊重被走访学生的隐私,未经学校和学生本人同意,不得将访谈内容用在他处。
4.做好走访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走访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和时间,避免发生意外。
5.家访情况反馈和资料于下学期开学初报学工处。
学生工作处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