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向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寒衣是我校多年来一贯做法,体现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在学生中有良好反响。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今冬来临之际,继续开展2014年经济困难学生寒衣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4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以2014级新生为主,兼顾老生中特困家庭学生。
二、资助方式
向每位资助对象发放棉被一床
三、资助名额
院系 | 数量 | 院系 | 数量 |
经济学系 | 44 | 法学院 | 34 |
环贸学院 | 57 | 艺术学院 | 94 |
金融学院 | 114 | 新闻系 | 24 |
财管学院 | 57 | 外国语学院 | 40 |
工商学院 | 68 | 统计学院 | 27 |
会计学院 | 139 | 物流学院 | 56 |
旅游学院 | 74 | 体育系 | 12 |
信管学院 | 80 | 电子工程系 | 34 |
管理技术学院 | 46 | | |
合计 | 1000 |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补助对象的确认工作,确保资助物品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2、院系上报的寒衣补助名单,资助中心要对照认定名单进行核实,并上网公示,发现不实情况,将收回补助名额。
3、请各院(系)于1月5日上传电子文档到资助中心(文档格式:院系、班级、姓名、性别、认定困难等级、签名,见附件)。院(系)在发放时,需学生本人在统计表上签名。发放完毕后,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报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部)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