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通知,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39名普通本科。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专升本第二年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学籍在我校学籍库中;
2.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名。
四、名额分配
院(系) 名额 经济学系 2 环境资源与国际贸易学院 2 金融学院 5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 工商管理学院 3 会计学院 6 信息管理学院 2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3 法学院 1 艺术学院 4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2 统计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3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1
五、评审安排
1、请各院系按照要求认真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于
2、若广大师生对评选过程有任何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应,联系电话:81973718,邮箱:xsgzc@126.com。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