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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新闻来源:

校内相关单位:

 结合当前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以及校内专项资金划拨的情况,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将做出大幅度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1.岗位只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内容要服从学校的发展需要,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2.设置确属必要的岗位,以合理、适当节约成本、精简为基础;

3.岗位用于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困难,主要从事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替代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二、岗位的申报

1、教学院系按“每300名学生设置一个勤工助学岗位”的数量申报,最多不超过6个;

2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在现有勤工助学岗位数的基础上减少60%

3、书刊发行站、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等经营实体、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自行安排岗位,酬金自理,学生资助中心协助招聘。

4、学校积极倡导大学生志愿服务,各单位可设置合适的岗位作为学生志愿服务岗,安排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无偿参与管理和服务,学生资助中心可协助招募;

5、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增设临时性岗位,提前三天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工。

三、岗位的核定

1.用工单位根据要求确定勤工助学岗位,填报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xlsx详细注明岗位招聘条件、工作内容、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2.岗位设置申请表》经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日前将报到学工处。学工处将各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后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设置。


 学生工作处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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