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设计样稿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更加广泛地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创作征集活动。为配合做好资助政策宣传画的征集工作,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教师和学生参与征集活动。应征作品设计要求及规格参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附件1)。
因征集活动时间较紧,请各院(系)在
联系人:梁涤尘,联系电话:81973718。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一、征集项目
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被选中的宣传画将印发张贴至全国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
二、征集范围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教师、学生),也可以是院系或者班级。
所有参与作品征集的教师和学生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随作品同时提供教师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由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确认。
三、作品设计要求
1、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全面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教育阶段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色彩明快,简洁美观。
4、作品格式为单幅作品,竖式构图,尺寸60*
四、征集作品提交
1、电脑绘制作品需另发送电子邮件至:ldc@hbue.edu.cn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单位)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并通过附件上传设计作品(.jpg格式)、设计说明(.doc格式)和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doc格式)。
2、邮寄的手绘作品也请用A4纸介绍设计说明(理念、思路、寓意等),并附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
学校将各院(系)报送作品汇总后直接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并评选出若干奖项,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六、特别说明
1、参与征集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递交的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基本实现了应助尽助,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以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减免学费、社会捐资助学为辅的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实行对全部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