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精神,进一步帮助大学生提升社会化能力,增强就业本领,团省委拟开展就业训练营系列活动,该项目旨在帮助大学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找到自己的职业定位和奋斗方向。通过与HR面对面交流、企业参访和职场体验活动,着力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增强大学生职场竞争力。
2023年湖北大学生就业能力训练营拟于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号报告厅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大四学生,招生计划100人,各学院2024届毕业生须参加学习人数如下:
学院 | 人数(人) | 学院 | 人数(人)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8 | 外国语学院 | 4 |
金融学院 | 10 | 信息工程学院 | 10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6 | 艺术设计学院 | 4 |
工商管理学院 | 10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
会计学院 | 10 | 国际教育学院 | 3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8 | 低碳经济学院 | 3 |
信息管理学院 | 4 | 财经高等研究院 | 3 |
法学院 | 4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4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6 |
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之前将《培训班学生名单》(见附件1)发至2306450540@qq.com邮箱,邮件名称格式:xxx学院参训名单。请学生加入指定官方QQ群:391670183 (以学院+姓名格式,实名申请加入)。
二、培训内容(见附件2)
三、学习要求:请报名同学悉知并统筹安排好2天的学习时间,参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上课、参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除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外,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事情必须向训练营负责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培训期间请假一天(8课时)、旷课半天(4课时)及以上视为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师资
授课老师涵盖双一流高校资深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师、企业资深HR,具备丰富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经验,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校团委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培训班学生名单.xlsx
附件2:培训课程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