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充分展示我校心理委员的优秀风采,促进各高校心理委员工作交流,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校组织了“全国高校心理委员风采展示”的校内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等环节,现拟推荐以下两位同学代表我校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委员风采展示”,他们分别是: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指导老师 |
1 | 陈赟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经济2442班 | 陈白鸽 |
2 | 陈心雅 | 会计学院 | 会计实验2541班 | 丁汝 |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