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是学校领导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校务公开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出现的问题,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办学氛围,规范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机构
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共同组织实施,学校现任领导轮流接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校领导接待日的具体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每两周安排一次,时间为双周星期四下午。
2.参加学生接待日的校领导及时间安排于双周星期一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发布。
3.校领导当周如遇开会、出差等情况无法参与接待,由学校办公室协调调换。
4.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校领导接待,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
三、接待内容
听取学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学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校园建设、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接待地点
学生事务中心
五、工作程序
1.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接待记录,填写《校领导学生接待日记录表》,做好保密工作。
2.校领导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属一般性问题的,如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能够答复或解决的,可当场予以答复或接待日后安排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不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当时不能答复的事项,由学校办公室会同学生工作处把《校领导学生接待日记录表》转至其他校领导或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如属重大事项,由学校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充分调研后提出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要求,应向学生耐心解释,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3.学校办公室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及时到有关部门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向学生反馈。
4.学校办公室定期对接待情况进行汇总、归档,视情况在不同范围予以公布;学生工作处定期向学生了解有关接待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反馈,以便改进工作,确保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
六、其他渠道
在校领导学生接待日之外,广大学生可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学校书记信箱(secretary@hbue.edu.cn)、校长信箱(x001@hbue.edu.cn)、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微博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反映问题。
七、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湖北经济学院“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办发〔2015〕1号)同时废止。
湖北经济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