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7-19浏览次数:4082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其他省市咨询当地教育局):

一、在校生续贷(2022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续贷学生优先采取远程方式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网上办理

1网上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2.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贷款资料,并进行贷款申请后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在系统内导出《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材料准备:

1)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没办理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三、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

网上远程受理和现场受理的时间统一为:720-923期间的工作日,学生可提前

在网上提交申请。(注:此时间为湖北省各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首续贷远程初审、生成电子合同及回执时间,非全国统一时间,具体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2.学生返校时,将贷款《受理证明》(含有“校验码”)交给所在学院;无纸质的则直接报送校验码。



学生工作处

20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