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辅导员和班主任爱岗敬业、担当作为,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奖励办法》(鄂经院党发〔2023〕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辅导员标兵”“班主任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专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奖项设置
“辅导员标兵”2名、“班主任标兵”2名
三、评选条件
详见《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奖励办法》(附件三)第六、七、八条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2025年12月11日前)
符合条件者填写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2025年12月15日前)
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价,每个学院择优推荐,限报1人,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
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予以表彰。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J3-101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xgc@hbue.edu.cn
联系电话:027-81977073
【鄂经院党发〔2023〕6号】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奖励办法.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