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学生党员和青年学子接续奋斗、开拓进取,现开展2023-202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学生)3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候选对象1名,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信念牢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党员初心使命;
2.严守纪律规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3.勤奋刻苦、学风优良,学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 30%,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4.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党性修养好、群众认可度高,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先评选条件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1.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技、校园治理、公益服务等领域表现突出,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取得标志性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或退役复学,自愿到基层、西部及边远地区就业创业、扎根基层服务发展;
3.在党支部、班级、学生组织中担任骨干,履职尽责、乐于奉献,主动服务师生、团结同学,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口碑良好;
4.在重大任务、应急值守、志愿服务、专项工作中主动担当、冲锋在前,事迹典型、作风过硬;
5.有其他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认定,具备典型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支部推荐: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党员互评、支部民主推荐相结合方式,酝酿初步推荐人选。
2.学院审核把关:二级学院党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纪律情况、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院内公示。
3.学校评审遴选: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综合评议,确定拟表彰人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4.全校公示表彰:拟表彰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把本次评选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树立先进典型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学业关、作风关,确保评选对象先进性、代表性。
3.宣传引领,示范带动。广泛宣传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13日17: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湖北经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2023-2026年度)》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yijie@email.hbue.edu.cn,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各学院推荐候选对象请于5月13日17:00前加入QQ工作群:1084875691。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2023-2026年度).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5月11日
